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是克百威衍生物,其作用机理为抑制胆碱酯酶活性,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人及禽畜均有危害,误服、吸入肺部可能致命,对眼睛有中等刺激。
2、操作时应戴上适当呼吸器,同时戴上护目镜或者面罩;使用时要穿长袖衣服并戴上橡胶手套;使用完后必须用肥皂和水彻底清洗皮肤和受本品污染的衣服。
3、本品不可在高温或有明火的地方使用或存放。万一着火,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若溅出产品,隔离溅出区域并贴上警告标志,禁止无防护人员和动物进入溅出区,用沙土将溅出区四周围起并吸干,防止溅出物扩散,用醋或醋酸清洗工具、设备及溅出区域,再以肥皂水、漂白剂中和。废料到指定的地点焚烧或填埋。4、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生物有毒,操作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面色苍白、瞳孔缩小等。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须知:本品如吞食或吸入肺部具有中等毒性,经皮肤吸收低毒,对眼睛和皮肤有中等刺激。若遇急性中毒者,切勿催吐,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上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