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施药适期:在棉铃虫卵孵盛期开始用药。
2 施药方法:每亩兑水50千克,均匀喷雾。
3 每季作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S-氰戊菊酯与硫丹混配而成,具有持效期较长、既能杀虫又能杀卵的特点,对棉花棉铃虫有特效。 |
注意事项 | 1 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氯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 本品对鸟有毒,在鸟类自然保护区及邻近地区严禁使用。
3 本品对鱼剧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严禁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对家蚕有毒,应避免在蚕室和桑园附近用药。
5 本品为高毒农药,应严格按照GB 12475—2006 《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6 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7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 使用后的农药废弃物应回收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9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 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 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
3 如误食中毒用食盐水催吐,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4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13-84415520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远离火源或热源。
2 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 农药包装箱装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确保不发生移动、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4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