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蚜虫发生初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引起极度兴奋、痉挛、麻痹,并产生神经毒素,最终导致神经传导完全阻断,也可引起神经系统以外的其他细胞组织产生病变而死亡。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
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避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误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