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棉铃虫卵孵盛期至2龄幼虫高峰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或下雨天气不宜施药,傍晚施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混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持效期较长,能够干扰昆虫神经系统,抑制胆碱酯酶,可有效防治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敏感,使用时避免飘移到以上敏感作物。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不慎将药液溅入眼中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2、若发生中毒症状请服用阿托品进行解毒,并及时送医院治疗。3、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应立即送附近医院救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