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稻田插秧后3-6天撒药(稗草萌芽前或1心1叶期前施药)。
2.撒药时田中水深应为3-5厘米, |
产品性能 | 本制剂是噁草酮与丁草胺复配的选择性内吸除草剂,可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稗草、千金子等)和阔叶杂草(鸭舌草、节节草、牛毛草、泽泻、矮慈姑等)及部分莎草类(莎草、异型莎草、日照飘拂草等)。 |
注意事项 | 1.早稻秧田若气温低于15℃时施药会有不同程度药害。用于水稻插秧田,弱苗、小苗或超过常规用药量,水层过深淹没心叶时,易出现药害。
2.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一叶期以后,三叶期前使用,水不要淹没秧心。
3.本品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养鱼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制剂为低毒除草剂,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