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用于防治水稻害虫,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0天,可根据虫害发生情况连续使用本品2次。2. 根据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好,杀卵作用明显,渗透性较强,无内吸作用。主要用于水稻二化螟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混配,以免降低药效。2. 使用时,需按《农药安全使用规程》操作。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工作后及时用肥皂洗手及身体裸露部位。3. 本品对蜜蜂、蚕、鱼比效敏感,水产养殖区,蜜源作物花期,桑园、蚕室附近禁用。4. 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腹痛、腹泻等。重者还出现昏迷、抽搐等。中毒急救:[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不慎皮肤或眼睛接触,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无法接触之处,并加锁保管。
2.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 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火、防中毒。
4.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