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小菜蛾盛卵高峰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5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宜在小菜蛾卵盛高峰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为菊酯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4. 本品对鱼、虾等水生生物、蜂、蚕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是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禁用。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呕吐、抽搐、惊厥等,接触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立即洗胃,不能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