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菜青虫发生盛期,兑水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本品持效期较长,对菜青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不能与强酸、强碱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3、对蜜蜂、家蚕、天敌、水生生物毒性高,施药时应注意不要污染水源、桑园等,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严禁饮食和吸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施药后应彻底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药液溅及眼睛、皮肤和衣服。5、使用后剩下的药剂不可倒入水田、湖泊、河川旦。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使用后废弃包装须深埋藏或烧毁,加以妥善处理,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6、孕妇不得接触本品。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和皮肤有中等刺激作用。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并请医生诊治,冲洗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2、如中毒,应携此标签立即就医。本品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装卸和运输时应轻拿轻放,避免重压。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同贮同运。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火种。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