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南方地区水稻抛秧后7-10天,采用毒土、毒沙或药肥撒施等方式施药。 2、本品性质较稳定,土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苯噻酰草胺和苄嘧磺隆的混剂,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活性高,安全性高,施药后其药液在水中迅速扩散,并被杂草的根和叶片吸收,很快传到全株,阻碍氨基酸的生物合成及细胞分裂和生长。主要用于水稻抛秧田防除一年生杂草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厘米,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7天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2、该药用量少,必须称量准确。3、施药时要注意安全防护。4、要求施药田块平整,药后保水不宜过深,水层不可淹没禾苗心叶。5、本品须现用现配,配好的药液必须当天用完,以免药液降解。6、施药后田水不可用于浇灌敏感作物,勿流入藕田或其他水生蔬菜田。为了保护环境,请不要污染水源。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没有专门的解毒药,用水冲洗皮肤和粘膜。如果摄入,要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