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时期:虫害初发期
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48小时。
在棉花作物上安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甲氨基甲酸酯类内吸触杀性杀虫剂。可广泛用于棉花作物上防治蚜虫。 |
注意事项 | 1、请勿与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面罩、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其他杀虫剂轮换使用。
4、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清洗器械的水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晕、乏力、呕吐、势力模糊等,严重者出现意识不清、呼吸困难等症状。若遇急性中毒者,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