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对短果枝金冠苹果作物敏感,使用时应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触杀、拒食、驱避作用的杀虫剂,也有一定的胃毒、熏蒸、内吸作用,对叶螨各个阶段的虫态都有效。能有效防治对其它杀螨剂已产生抗药性的害螨,本品对柑橘树红蜘蛛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不要与波尔多液或对硫磷混合施用于苹果和梨树,以免产生药害。2.在气温低于25度时,药效发挥较慢,高温天晴时药效高。3.避免低温冷冻,贮存于阴凉处。4.安全间隔期:柑橘收获前21天,每季作物使用2-3次。5. 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不得在现场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6.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并于阴凉、干燥处密闭保存。用后的包装物应焚烧或深埋土中。8.施药器械可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反复清洗2-3次,倒置晾干。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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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对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能产生抑制作用。皮肤接触后立即用肥皂水冲洗;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水冲洗;不慎吸入,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如误服立即请医生诊治,并做洗胃治疗然后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商品同运同贮。3.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