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小菜蛾卵孵化期至低龄幼虫高峰期使用,注意喷雾均匀,最好在傍晚使用。 2.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其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避免花期用药,远离水产养殖区、蜂群、蚕室和桑园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例如:穿戴防护服、佩戴手套与口罩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与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刺痛,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不慎吸入:应迅速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误服:携带本标签立即就医。[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3]不能催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