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期:⑴水稻秧苗移栽后5-7天,稗草萌发期或立针期,稗草一叶一期前施药,应选择无风、无雨天, |
产品性能 | 该产品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杂草主要通过幼芽吸收药剂,其次是被根系吸收。它的作用是抑制和破坏杂草细胞的蛋白酶,抑制杂草幼芽与根的生长,刺激根产生瘤状畸形,致使杂草死亡,而水稻可以代谢该药,故不受其害。 |
注意事项 | 1、田面要平整,病、伤、弱苗慎用,在施药期间连续出现30℃以上高温时用药量酌减。
2、切忌田面淹水。早稻秧田若气温低于15℃时施药会有不同程度药害。
3、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养鱼,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
4、本产品具有可燃性,应在空气流通处操作。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产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避免眼睛、皮肤接触药液,溅到眼睛、皮肤上及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严重时送医院治疗。误服应立即催吐并及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