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一般在水稻抛秧后5-7天,插秧返青后稗草1.5叶前按推荐用量药土法均匀施于田间。
2、施药时,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属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芽前土壤处理酰胺类除草剂,可用于水稻抛秧田,有效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莎草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1、杂交水稻对丁草胺有一定的敏感性,使用时要特别注意,应先试验后推广。
2、水稻种子萌芽期对丁草胺敏感,此时不能用药,在秧苗1叶期以前使用也不安全,影响成秧率。
3、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养鱼稻田不能使用,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 4、用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废水、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
5、不能用瓶盖量取药或用饮水桶配药,配药时要防止溅洒、散落。 6、使用本品时应戴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性,应避免接触,应注意防护,若不慎接触药液,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2、无解毒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在贮存使用过程中应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和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