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害虫始盛期用药,兑水50-70公斤/亩拌匀后均匀喷雾。2.叶菜、棉花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较强的胃毒和触杀作用,杀虫谱较广、持效期较长、耐雨水冲刷,能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菜青虫、棉花蚜虫、棉铃虫、红铃虫,梨树食心虫,大豆食心虫,茶树小绿叶蝉、花尺蠖,烟草烟青虫,荔枝树蝽蟓和苹果树桃小食心虫。 |
注意事项 | 1.不能在桑园、鱼塘、河流、养蜂场等处及其周围使用, 以免对蚕、蜂、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毒害。2.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也不可作土壤处理使用。3.使用时应注意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6.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器具。7.保护环境,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不得盛装其他农药与食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注意安全防护。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仍不适就医。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误服携本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于通风、干燥、阴凉之处。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