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每亩用药量兑水40-60千克,在作物播后苗前均匀喷雾于土表。 2、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作物拱土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酰胺类除草剂,可用于春大豆田、夏大豆田、春玉米田、夏玉米田、花生田、油菜田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如马唐、稗草、狗尾草、看麦娘、画眉草、牛筋草、野黍等旱田杂草,对龙葵、繁缕、马齿苋、藜等小粒种子阔叶杂草也有较好的防效,对成株杂草无效。 |
注意事项 | 1、黄瓜、菠菜、小麦、谷子、高粱、韭菜对乙草胺较为敏感,施用时注意避开上述敏感作物。
2、不同剂型的乙草胺对白菜型油菜均有药害,不宜在白菜型油菜田推广。
3、大豆苗期遇低温、多湿,田间长期渍水,乙草胺对大豆有抑制作用,症状为大豆叶皱缩,待大豆3片复叶后,可恢复正常生长,一般对产量无影响。
4、施药器具及废弃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5、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6、不能用瓶盖量取药或用饮水桶配药,配药时要防止溅洒、散落。
7、施药时应戴口罩和手套,避免药剂接触眼睛和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抽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造成人、畜中毒事故。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应避免接触,应注意防护,若不慎接触药液,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2、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中毒须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的地方,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和饲料等混合储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