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上菜青虫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无内吸传导和熏蒸作用 。对鳞翅目幼虫效果好。但对螨类无效。 |
注意事项 | [1]施药要均匀周到。产品在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2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在害虫、害螨并发的作物上,应与杀螨剂或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4]对蜜蜂、鱼虾、家禽等毒性高,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 、池塘、桑园、养蜂场。
[5]本品对皮肤有轻微刺激性,如沾上,立即用肥皂清水洗净。
[6]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器械清洗干净,清洗的水不可倒入河流、湖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要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3]大量吞服时可洗胃。
[4]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确保不泄漏,防高温、雨淋并用专用车辆按规定路线运输。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