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每公顷用药量对水600-900千克(每亩用药量对水40-60千克)。 2、黄瓜、水稻、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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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除草剂,能被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进入植物体内以后,抑制蛋白质合成,从而使杂草死亡。 |
注意事项 | 1、杂草对本产品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
2、乙草胺的使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有机质含量,应在登记用药量范围内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
3、乙草胺在土壤含水量15-18%时即可发挥好的药效。如遇干旱天气或降水量较少的地区,用药可适当加大对水量或浅覆土2-3厘米,有利于药效的发挥。
4、施药时面积要量准,药量要称准,施药均匀,不重不漏。
5、本产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中毒,施药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它用。
6、本产品应在空气流通处操作。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产品中毒症状表现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避免眼睛、皮肤接触药液,皮肤不慎接触及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溅到眼睛上及时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送医院治疗。若误服应在病人清醒时立即催吐并及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