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若草密度稀、幼嫩时,药液用量可少些,对于密度大而老的草及一些耐药性的杂草,可适当增加药液量或适当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通过茎叶吸收传导到全株各部,用于防除柑橘园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的间隔天数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
2、本品为低毒类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粉及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
3、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
4、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药害。
5、杂草发生较重时,可适当加大剂量。
6、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
7、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送医院对症施治,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密封保存,严防冷冻;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33%。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