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蚜虫发生初期或幼虫低龄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季作物最多使用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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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在昆虫体内氧化成高毒性的氧乐果,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阻碍神经传导而致昆虫死亡。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蚜虫。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6次。
2. 本品有机磷类农药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家蚕等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乐果对啤酒花、菊科植物、高粱、烟草、枣树、桃、杏、梅树、橄榄、无花果、柑桔等作物敏感,应严格按照登记作物和登记浓度使用,施用时避免飘移对敏感作物的影响。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呼吸困难、口吐白沫、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原因,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