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防治水稻稻飞虱:每亩地用15-25克兑水50-75公斤,在稻飞虱发生初期喷雾,施药时田间最好保持水层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内吸、触杀作用,兼有胃毒作用。既可破坏昆虫中枢神经的正常传导,使之神经麻痹后死亡,又可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干扰新陈代谢。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仔细阅读标签说明,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并按《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施用。2.配药要戴无破损的防毒口罩以及橡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时要穿长衣长裤,配戴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3.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周围禁用。4.养鱼稻田禁用,施药田水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液禁止排入河塘等水域。
5.药液应避免飘移到白菜、萝卜上,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6.用后的包装物应深埋处理或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7.安全间隔期对水稻不少于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有轻微的刺激。急救措施:药液如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如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水清洗;误食者应迅速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处,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及医药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搬运时要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