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分蘖二化螟卵孵化高峰前1-2天施药,亩用药液 60公斤。
2、水稻扬花期或作物被雨淋时,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沙蚕毒素的一种衍生物,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同时具有一定的拒食和杀卵作用,其毒理机制是阻滞神经细胞接点在中枢神经系统中的传递冲动作用,使昆虫麻痹。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在稀释药液及施用时,应遵循安全使用操作规则,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3、对蚕毒性大,蚕区施药要防止药液污染桑叶和蚕室。对鱼有毒,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等场所。
4、使用杀螟丹兑水喷雾,应按药液的0.1%量加入中性洗涤剂,以增加药液的湿润展布性。
5、建议也不同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等。
如药液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皮肤触到药液,用肥皂水洗净;若误服中毒,立即携此包装袋送医对症治疗。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并置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未用完药剂保存于原包装内密封。不能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