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期:水稻秧苗插秧后15-30天。
2、施药方法:每公顷用药量混细潮土300千克 (或每亩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均三氮苯类除草剂,主要通过植物根系吸收,叶片也可吸收部分药剂传导到全株,抑制杂草的光合作用,阻碍糖类的合成和淀粉的积累,使之因生理饥饿而死亡。 |
注意事项 | 1、杂草密度大、粘性重、有机质含量高的土壤,应采用登记用药量中的高剂量,砂性及碱性土壤用药量酌减。
2、此药在土壤中移动性较强,砂性强的土壤、漏水田禁用。
3、小苗、弱苗秧易产生药害。
4、水稻生育期避免茎叶喷雾,否则容易出现药害。
5、施药时面积要量准,药量要称准,田面要整平,施药均匀,不重不漏。
6、施药器械洗净后才能喷洒其它作物。
7、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产品对眼、皮肤、呼吸道有中等刺激作用。避免眼睛、皮肤接触药液,溅到眼睛、皮肤上及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严重时送医院治疗。误服应立即催吐并及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