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后5-7天,杂草萌发初期至杂草2叶期前用药除效最佳。
2、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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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对野慈姑、矮慈姑、眼子菜、鸭舌草、四叶萍、牛毛毡、泽泻、萤蔺、三棱草、异型莎草等大多数一年生及多年生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但对稗草只有抑制作用。 |
注意事项 | 1、田应耙平,以防田块露出水面影响药效。
2、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蓆草田、荸荠田及藕田,更不可在上述田中施用本剂,以免产生药害。
3、阔叶作物对该药敏感,防止误用。
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眼镜等;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手、脸等。
5、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无明显中毒症状。
1、误食:饮大量水催吐,携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2、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眼睛仍感到刺痛,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3、皮肤粘附:脱去受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如仍有不适,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