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害虫始发盛期,本品每亩兑水40-60公斤均匀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其作用机制是干扰昆虫神经系统,抑制胆碱酯酶,使昆虫的肌肉及腺体持续兴奋,而导致昆虫死亡,对防治棉花蚜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用药后用肥皂洗手、脸及可能被污染的部位并更衣。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本品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禁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为头晕、乏力、呕吐、视力模糊等,严重者出现意识不清、呼吸困难等症状。
2.如不慎误服,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上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和吗啡。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