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外观为白色颗粒状结晶,属有机磷杀虫剂,具有强烈的触杀、胃毒、熏蒸的作用,是胆碱酯酶抑制剂。
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开启产品包装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对使用后废弃的农药或包装,应采用深埋、焚化等方式妥善处理,但必须在远离住宅区和水源,农药包装不能作为它用,绝不能用盛过农药的容器来装食物、饮料、酒、油等,也不能用来盛放粮食和饲料。
2.使用本品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避免吸入药液,用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万一着火,应及时灭火,避免火情扩大,如泄露或遗洒,应及时清除,及时处理,不让污染面积和范围扩大。
4.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等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