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可用于防治水稻、苹果树、棉花等作物的多种害虫。对烟草敏感。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请使用专用开口钳开启包装桶,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穿着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防尘口罩、护目镜等防护装备,轻装轻卸,防治包装损坏。
3、遇水、遇热,遇碱易分解,如遇着火可用沙土,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如果泄漏应立即堵漏隔离,应急人员穿着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防尘口罩、护目镜等防护装备将泄漏物装于密闭的收集容器中。
4、用后的容器不得在鱼塘等处清洗。
5、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烟草有药害,应避免对上述作物的危害。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应注意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