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在将要发病时或发病初期及时用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属有机杂环类内吸性杀菌剂,具有治疗作用,适用于防治水稻穗瘟病。 |
注意事项 | 1、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
3、对葫芦科作物易产生药害,施药时请注意。
4、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
5、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
6、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
7、为减缓病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一般只对皮肤、眼睛有刺激性。
2、不慎有药水沾到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3、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诊治,催吐、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