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宜在斑潜蝇低龄幼虫始发期使用,如果卵孵不整齐,用药时间可适当提前,7-10天后再次喷药,喷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昆虫生长调节剂,具有内吸作用,诱使菜豆斑潜蝇幼虫和蛹在形
态上发生畸变,成虫羽化不全或受抑制。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能与强酸性物质混合使用。
3.该药剂对幼虫防效好,对成蝇效果较差,要掌握在初发期使用,保证
喷雾质量。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
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
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对皮肤有轻微刺激,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
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无专用解毒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
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
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