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可通过植物茎叶吸收并传导到各个部分,使植物黄化、褐变至枯死,杀草谱广,能防除非耕地多种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严禁药液飘到邻近作物田,以免发生药害。
2.因草甘膦与土壤接触会立即失去活性,故宜作茎叶处理。
3.药液要用清水配制,用浑浊水会降低药效。
4.应选择晴天施药,药后5天内不得割草、翻地、放牧等。
5.喷药后4小时内下大雨,药效可能会减低,应选择温暖晴天施药。
6.本品对铁、铝等金属容器有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
7.低温贮存时可能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8.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桶内残留药液影响其他作物而产生药害。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工作服清洗干净。
10、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及其他不适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误服入量大,病人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中加入山梨醇。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易燃易爆物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远离火源、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