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施药时期为春大豆苗后1-2片复叶期,杂草2-4叶期或植株小于5厘米。
2、施药时间应在上午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杂环类选择性除草剂,可用于春大豆田,能有效防除稗草、狗尾草、马唐、牛筋草、马齿苋、藜、蓼、苋、龙葵、鬼针草、野西瓜苗、香薷、水棘针、鸭趾草、苣荬菜、刺儿菜等多种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2、此药在土壤中的生物活性可持续6个月以上,施药当年的秋天(即施用后4-5个月)或次年春天(即施用后6-10个月),都不宜种植小麦、大麦、燕麦、黑麦、谷子、苜蓿。施药之后的次年春季,可以种植水稻、玉米、棉花、花生、向日葵等作物。可根据每一耕作区的具体条件安排后茬作物。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药液接触眼睛会使角膜暂时不透明,肺部有异常反应。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如误服,不要催吐,应使病人静卧勿动,请医生对症治疗或速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