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1次,可连续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低毒有机磷农药,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具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和碱性物质混合使用。2、黄瓜、菜豆、甜菜、玉米对本品敏感,使用时应慎重,避免漂移。3、本品对密封、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无力、多汗、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首先应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诊断为本品中毒的,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为易燃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