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棕黄色粘稠液体或固体,熔点59.0-60.2℃,沸点151-167℃,密度1.26(4-26℃),溶解度水0.002毫克/升(25℃),二甲苯、丙酮、氯仿、乙酸乙酯、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亚砜>600,己烷10-50、甲醇70-100(克/千克,25℃),对光、热稳定。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2.生产过程中应当戴上帽子、口罩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接触眼睛和皮肤,不可饮水和进食。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等严禁流入河流、池塘等地,以免对环境产生污染。
4.万一着火或泄漏或遗洒,应用沙子掩盖或使用泡沫灭火器处理。
5.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运输和贮存时应有专门的车皮和仓库。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