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菜青虫发生盛期,每亩兑水50公斤,均匀喷雾。安全间隔期2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拒食作用。对大白菜菜青虫幼虫防效较好。 |
注意事项 | 1、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2、对鱼、蜜蜂和家蚕高毒,水源区、蜜源作物花期、桑园及蚕室附近禁止使用。3、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挪作它用。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直接接触药液,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和衣服。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该药剂。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1、不慎药液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2、不慎药液接触眼睛,用清水彻底冲洗干净。3、不慎误服,请携本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易燃,应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远离火种、火源。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等同贮同运。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