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外观为稳定的稠状液体或半固体,密度1.125(25℃)。溶解度(20℃):水中242mg/L;溶于乙醚、丙酮、苯、三氯甲烷、乙醇和乙酸乙酯,微溶于正已烷。在土壤中可被微生物降解。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使用过的包装物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2、操作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毒面具;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3、万一着火,应立即切断火源。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等灭火剂进行灭火。
4、若泄露或者溢洒,应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转移至安全场所。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5、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低毒,防止由口鼻吸入。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若大量摄入,应使患者呕吐并用等渗浓度的盐溶液或5%碳酸氢钠溶液洗胃,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