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苯胺类除草剂,外观为桔黄色晶体,密度1.25(25℃),沸点134-135℃,熔点55-60℃,分解温度265℃。易溶于甲苯、二甲苯、丙酮等有机溶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仅用于配制制剂用,不能直接使用。
2、操作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3、使用过的包装物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4、万一着火或泄漏或遗洒,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等灭火剂进行灭火。
5、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低毒,该药目前尚无解毒药,如误服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可采取吐根糖浆催吐,12岁以上为30毫升,以下减半,呕吐后服活性炭。还可在炭泥中加山梨醇导泻,若病人不清醒,可插管保护呼吸道。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