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抛秧、移栽后7-20天均可使用,以稗草2-3叶期最佳。水稻直播田应用时,水稻出苗4叶后到分蘖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水稻田除草剂。用于水稻田防除稗草、节节菜、陌上菜、丁香蓼、鸭舌草、眼子菜、泽泻、慈菇、异型莎草、谷精草、狼把草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禁止与其它助剂混用。实际应用中如果需要和其它药剂搭配使用时,请严格在当地技术人员指导下,先试验后应用,以免造成损失。
2、远离水产养殖区及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
4、请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
5、每季水稻最多用药1次。
6、喷雾施药必须保证兑水量30-40公斤/亩,禁止用机动弥雾机。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对眼睛有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急救措施:误食立即催吐、洗胃。请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