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幼虫1-2龄发生期使用,应均匀喷雾。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推荐用量时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由于辛硫酸易对玉米产生药害,因此本品禁止在玉米地周围使用。6.本品见光易分解,最好于早晨和傍晚施用。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呈中度刺激性,属弱致敏物。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避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