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大风高温天,请勿施药。
2.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12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
3.本品在苹果树上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氰戊菊酯与马拉硫磷复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可渗透到植物组织内。 |
注意事项 | 1.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施药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保护皮肤外露部位。作业休息期间不得吸烟、吃东西或喝水。
3.用完的包装物应回收妥善处理,不得丢弃在田间地头,不可留作他用。
4.本剂对家蚕、蜜蜂、鱼类有毒,施用时应注意,不得污染水源、开花植物花期周围、蚕室、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本品为限制类使用农药,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多汗、腹痛、胸痛等。
2.误吸:立即将患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皮肤接触:尽快脱去中毒者被农药污染的衣物,彻底清洗被农药污染的部位,注意不要用热水。
3.如农药溅入眼内,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4.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进行催吐、洗胃、导泻、清除消化道内的农药,补液利尿以排毒,并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低毒、易燃、易爆应采用防护措施。
2.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及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无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4.运输时应轻拿轻放,严禁倒置,注意远离火源和热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