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每亩用本品80-100克,兑水40-50公斤,在二化螟卵孵化盛期至盛卵高峰后5-7天,全田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和熏蒸作用, 且能杀卵。对害虫的毒效较迟缓,对水稻二化螟及烟草烟青虫有良好的防除效果。它在植物体中消失较快,残效期较短,收获时作物中的残留量很少。 |
注意事项 | 1、该药对家蚕毒性大,蚕桑地区使用应谨慎,不宜在棉花、果树、豆类等作 物上使用。禁止在桑园蚕室附近施用;
2、水田施药后应避免田水流入鱼塘,以防鱼类中毒。水产养殖区禁用;
3、安全间隔期水稻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烟草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
4、不宜与铜制剂、碱性物质混用,以防药效下降。
5、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结束后,要立即洗手及换衣;
6、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生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也不可用做他用,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远离该品。
8、不宜与铜制剂、碱性物质混用,以防药效下降。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表现: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 放大。
中毒急救:如果不慎误服,要送医院对症治疗。神志清醒时可以催吐,用解毒剂为1-半光氨酸,静脉注射12.5-25mg/kg 。如果溅到眼睛和皮肤上,要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吸入,要立即将病人转移到空气清洁的通风处,严重者需要就医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运输时要避光照、避雨淋、避阳光直照、防撞击、防破包。如果破包洒漏,要立即打扫干净,以免污染环境。
2 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