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大豆苗期1~2复叶,杂草3~5叶期施药为宜。 |
产品性能 | 一种苗后选择性除草剂。茎叶处理后能很快被禾本科类草的叶子吸收,传导至整个植株,抑制植物分生组织而杀死禾草。喷洒落入土壤中的药剂易被根部吸收,也能起杀草作用。药后一小时后降雨对药效影响就很小。对苗后到分孽、抽穗初期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很好的防除效果,对阔叶草和莎草无效。 |
注意事项 | 1、不可用于禾本科作物或喷雾飘移到禾本科作物上,在有单子叶和双子叶杂草混生地块,应与相应的除草剂混用。
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鱼、蜜蜂、蚕有毒,应避免本品或使用过的容器污染水塘、河道或沟渠,蜜源作物、鸟类保护区、蚕室及桑园。
4、施药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和口罩等。施药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并用清水漱口。
5、年老、体弱、有病的人员,儿童,孕期、经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
6、泄漏处理:用两倍于泄漏的农药的吸收性物料如砂子、土或锯木屑盖住泄漏物,用扫帚清除。
7、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中毒,请医生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宜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运过程中注意防火,严防泄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