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花苗期沟施,按推荐剂量使用。
2、本品在棉花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1次,仅限苗期沟施或穴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内吸熏蒸作用。防治棉花棉蚜虫及地下害虫有良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人畜有毒,在使用运输及贮存中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规则。
2、施药时不准进食、喝水、吸烟,酒后不准操作施药。
3、施药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注意安全防护。
4、施药结束后必须肥肥皂或碱水洗手洗脸,用清水冲洗干净。
5、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及碱性肥料混施。
6、施药时避免污染开花植物花期、桑园、蚕室,不得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疲倦、头痛、恶心、无力、急躁、多汗、呕吐等。
急救措施:1、误服中毒,可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解毒,并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在医生指导下治疗。2、皮肤污染或眼睛溅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中毒急救电话:0557-4378999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贮存在阴凉,远离水源,热源的地方。防潮、防曝晒。
2、贮存和运输时不能与食物、种子、饮料混放。
3、贮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