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越冬代成虫迁入后,各代若虫孵化盛期每百叶有5-6头虫时施药。
2、施药时注意嫩稍叶背和心叶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作用迅速,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使用1次。
2、施药时要均匀周到,尽量减少持续使用次数,尽可能与有机磷等杀虫剂轮用,以便减缓抗性的产生。
3、对蜜蜂、家蚕、天敌、水生生物毒性高,使用时要注意不要污染水塘河流、桑园、蚕室等。
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
5、在低气温高山茶园使用更能发挥药效。
6、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呕吐、多汗、呼吸困难、视力模糊、抽搐等。
如发生吸入中毒,应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清新的地方,并送就医。如有误服,切勿催吐,以免吸入制剂内的石油馏出物引起化学肺炎。如误服的药剂量大,应清洗肠胃,对症治疗,因脂肪、油类或醇会增加吸收作用,故应避免给患者饮用此类物质。不慎皮肤或眼睛接触应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携标签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藏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热源及火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器具不可作他用或随意丢弃,要妥善处理。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