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每亩兑水50公斤,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具有触杀作用,属神经毒剂,可杀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菜青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大量吞服时可洗胃。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不能催吐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