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机插有浮苗现象且施药期又早时,会发生暂时性伤害,高温天气也会加重对水稻的药害。
2、在防治移栽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对稗草有防治效果,主要应用于水稻移栽田。能被萌芽的种子、根部和叶片吸收,作用类似激素类除草剂。可有效地防治芽后稗草,对4~7叶期的高龄稗草也有防效,对土壤含水量要求不严格,在湿润情况下能发挥药效。适用期长,移栽稻插秧后7-15天均可使用。在正常情况下用药后,对水稻相对安全。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 使用过该药的田块,后茬最好种植水稻、玉米等耐药性好的作物;一年内不能种植茄科(茄子、烟草、番茄、胡罗卜等)、伞形花科、锦葵科、豆科、菊科、旋花科等敏感作物。
3、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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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对皮肤、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如有药液溅到身上,立即用肥皂水清洗身体;如药液溅到眼睛,立即用水清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本剂,发现有中毒现象,可催吐、洗胃并送医院抢救。应急电话:021-626790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切忌受潮、雨淋,避免阳光直射。勿与食物、药品、饲料、种子等同储同运;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