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为移栽水稻田一次性用药。最好在移栽水稻田稗草1.5叶时期以前和其他敏感杂草出芽阶段施用。在耙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用于移栽水稻田做土壤处理的一种选择性触杀芽期除草剂。通过杂草幼芽的茎叶吸收而起作用,在有光的条件下发挥良好的杀草活性。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田的安全间隔期为120天。仅在水稻移栽前使用一次。
2、用于水稻移栽田,遇到弱苗,施药过量或水层过深淹没苗心时易出现药害。秧田及水直播田勿使用催芽谷。
3、本品对蜜蜂、鸟类及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蜂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采用甩施法时,先将原装药瓶盖穿3个圆孔,握住瓶子底部左右甩施。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与饮水。施药后洗手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无特效解毒药剂,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误服可采用吐根糖浆诱吐,呕吐停止后用活性炭,如果还没有腹泻,可在炭泥中加入山梨醇。若出现严重失水和电解质衰竭,要静脉注射葡萄糖,输入生理盐水、林格氏溶液或乳酸盐。不慎溅到眼睛、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内妇女接触本品。
2、本品应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粮食、饮料等混合贮存。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3、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应防曝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