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播前3-5天或插秧后5-8天施第一次药,20-25天施第二次药,每亩用本品7-14克,用细土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磺酰脲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芽后茎叶除草剂,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莎草科杂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一般每季作物最多施药一次。
2、本品活性高,用量少,称量要准确;拌土要充分混匀,撒施要均匀。
3、本品防除移栽稻田阔叶杂草有随用药量增加而防效上升的趋势。
4、多草田、漏水田应适当增加用药量。
5、施药后田间保水5-7天,切忌断水干田;施药后田水不可用于浇灌敏感的阔叶作物。
6、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应大于80天。
7、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8、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9、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不慎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如有误食可催吐,并速送医院进行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2、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
3、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0米,装卸时轻拿轻放。
4、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