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苗后选择性除草剂。茎叶处理后能被禾本科杂草的叶子吸收。喷洒落入土壤中的药剂易被根吸收,也能起除草作用。对出苗到分蘖、抽穗初期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对阔叶草和莎草无效。本品为原药,外观为棕色液体,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操作时应带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手套等,避免吸入;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
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5.若不慎泄漏,应收集污染物,并做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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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为低毒农药,对皮肤和眼睛有轻微的刺激作用,使用时要做好防护措施。皮肤接触后,应用大量的清水及肥皂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如误服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进行医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在储运过程中,必须严防潮湿、日晒、雨淋,存放阴凉通风干燥处,注意防火,远离火源。应加锁贮存在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或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食具、饲料、种子等混合贮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