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用于甘蓝蚜虫发生初盛期开始施药,喷药时注意喷雾均匀, 视害虫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还有较强的渗透作用,残效期长,对甘蓝作物上的蚜虫有非常好的防效,是一种低毒杀虫剂。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鸟类自然保护区施药,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严禁乱倒农药残液,防止畜禽误食及对有益生物的危害,用过的容器,应集中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或流动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注意防泄漏、防污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