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作物 防治对象 制剂用药量 使用方法
克/亩 克/公顷
水稻 飞虱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对鞘翅目、双翅目和鳞翅目也有效,对线虫和红蜘蛛无活性。本品由吡虫啉原药、表面活性剂、渗透剂以及填料等加工而成。 |
注意事项 | 1.不能与铜制剂以及碱性药剂等物质混合使用或紧接使用。
2.施药后各种工具要注意清洗,清洗后的污水和废液应妥善处理,包装物也需及时回收并妥善处理。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3.本品属有毒制剂,对粘膜和皮肤有刺激作用,施药时要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应及时清洗裸露部位。
4.最多施药次数2次,安全间隔期小麦20天,水稻14天。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药液沾染皮肤,立即肥皂水彻底清洗。
[2]如溅入眼晴,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如误服,可出现类似尼古丁中毒症状,应及时携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目前吡虫啉尚无特效解毒剂。治疗时,要频繁测量血压和脉搏,可采用呼吸和心脏加压等辅助措施;洗胃和盐水轻度腹泻有利于从体内排出;酒精饮料和奶制品有利于肌体对药剂的吸收。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运输和贮存时应有专门的车辆和仓库,不得与食物及日用品
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2.存放于干燥、通风的库房,避免光照。
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